引用自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aiolex/33186404

柏克希爾貴金屬有限股份公司董事長 - 林育詩的創業故事

因為實在太經典.... 所以在這邊分享給大家

也謝謝林育詩不吝分享,前車之鑑,後人引以借鏡,乃大功德阿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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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我將告訴大家,我如何在一年內把一家資本額100萬的公司經營到1,000萬的淨值,足足成長了十倍,以及我將分享我成功的地方、失敗的地方、未 來的發展......等等,相信對所有認同富爸爸理念、期望有天能自己創業或正在創業的你,有很大的學習經驗和幫助。我不敢說自己多麼有資格來分享關於富 爸爸的東西,但我敢說富爸爸所提到的四大資產(企業、有價證券、不動產、貴重金屬),我都有一定的經驗和研究。當然,失敗的經驗更是寶貴,羅勃特常說: 「窮人怕失敗,所以永遠不敢行動、不敢改變;但是有錢人不怕失敗,因為他們會從失敗經驗裡學習」。而如果我們能夠從別人的失敗經驗中學習,那就更棒了。因 此,我也將不吝將自己的失敗經驗都分享出來,當作大家的借鏡。

話說我從2007年9月開始經營這個部落格,一開始主要是想紀錄自己的一些投資和讀書心得,但也許我寫的東西還算有內容,逐漸地吸引越來越多的網友上來看 我的文章,後來更有了許多和網友間的互動,從小型的聚會到大型的演講,甚至一起出國上課等等,至今已經累積超過150萬人次的瀏覽,雖然比起許多更知名的 部落格還算小巫見大巫,但總算是有一點小成績,在無名小站的金融投資類部落格總排名也在前15名。

直到2009年的5月份,我前往新加坡參加了富爸爸亞洲行的課程,在該次的課程當中,我得知了許多最新的知識和資訊,特別是在在貴重金屬這一部分(當時的金價是890美元,銀價是14美元,現在的金價和銀價則分別是1,400美元和34美元)。一回到台灣後,我就開始針對貴重金屬這一個領域做深入的演講, 當時,其中一名來聽我演講的網友就是曾x登,他在聽了我的演講之後,就跑來找我合作,因為他的本業是一位醫生,英文相當不錯,他希望由他來負責向國外廠商 引進實體白銀,然後借助我的部落格的知名度來做推廣,我當然覺得好,因為富爸爸集團看好白銀更甚於黃金,而當時在台灣大概只有去台銀或銀樓買黃金,卻買不 到實體白銀,於是我們在2009年的12月,成立了「柏克希爾股份有限公司」,主要就是希望能延用我「柏克希爾哈薩維」部落格的知名度,而公司的英文名稱 「BookSilver」也是由我所發想和構思,因其英文發音就很像「柏克希爾」四個字,而且其中Book和Silver兩個字則分別代表我們希望傳遞知 識的用意和公司的主要商品白銀。

2009年12月26日,我們辦了一場公開的演講,向前來的朋友公告這個訊息,也就是在台灣也可以買的到實體白銀了,然後在2010年1月,我的部落格發表了「柏克希爾公開信」 向大眾宣達公司的成立和公司的網址。由於我們進場的時機點相當正確,而且由我的部落格所帶動的宣傳也發揮了效果,我們在公司成立的第一個月就獲利、第三個 月就達成原本全年預定的營收,而整個2010年的總營收最後超過了1億8千萬元,為台灣投資人引進了超過20萬盎司的實體白銀。

一開始我和曾x登的合作方式為,公司的股份我們各持有50%,然後我們可以自行再進行分配,因此一開始的股份分配是這樣的:

 
資本額:100萬元,總發行股數:10萬股
而股份有限公司最少需有三位董事,因此一開始的三位董事為我、曾x登、我的好友FRANK。


接下來的日子,公司每個月都以相當驚人的幅度成長,我也越來越忙碌,幾乎每天24小時都完全投入在公司的業務,但是好景不常,因為富爸爸的B-I三角形裡,我還欠缺了一環,也就是「法律」,我以為一切只要經營的順利就好,從沒有想到會被人從背後捅一刀。


 

2010年的7月,公司因為成長的幅度實在太快,庫存水位完全跟不上營收的成長,因此我們進行了一次現金增資,在這次的現金增資當中,充分的應驗了《有錢人的陰謀》第八章所說的:「印自己的鈔票」(Print Your Own Money),我們現金增資的價格是每股400元,共發行新股5,000股,對原始股東的股份稀釋程度為5%(假設原始股東不參與認購新股的話)。

看出端倪了嗎?這5,000股的新股,就是我們自己印的鈔票,我們用原始的資本額100萬元(10萬股)在短短的半年間創造了每股20元左右的盈餘(也就 是約200萬元的獲利),然後以10倍本益比來發行新股,獲得了200萬元的資金。不過,這200萬的資金,其實幫助不大,因為公司的營收還是以非常驚人 的速度成長,其原因我歸納如下:

1.進場的時機點相當正確。

2.在我部落格的既有知名度的帶動下,發揮了極大的行銷效果。

3.持續不斷地提供最新的資訊與演講也達到了很好的廣告效果。

好了,成功的地方講完了,接下來要分享我失敗的地方了,前面已經有提到,富爸爸的B-I三角形中,我欠缺了「法律」這一項,因此我得到了非常慘痛的一次教訓和經驗,一定要分享給大家知道,如果你是有跟人合夥,以「股份有限公司」的方式來創業的話,那更要注意這些。

話說我們發行了5,000股的新股之後,公司的總發行股數變成了105,000股,按照公司法的規定,現金增資有幾個重點:

1.公司可保留15%給員工優先認購
2.剩餘的85%則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
3.如還有剩餘,才對外開放認購

但是在該次的現金增資中,並沒有按照以上規定進行,而是變成了先說先贏的狀況,而當時公司營運正旺,我也沒有想太多,於是該次新發行的5,000股裡,有3,000股由曾x登的親友認購,2,000股由我的親友認購。
所以,我與我的親朋好友持股的比例由原本的50%變成49.5%(52,000/105,000),雖然只少了0.5%,但這區區的0.5%卻足以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除了持股比例的改變之外,曾x登的一位好友兼股東林x榮,極力的在股東會上推薦自己,說他對法律有興趣也有研究,希望能改由他擔任董事,然後幫公司擬定一 些章程之類的,我當時也沒有想太多,而FRANK也客氣地說沒關係他就把董事的位置讓給林x榮,所以公司的三位董事變成了我、曾x登、林x榮。

聰明的人看到這裡,應該知道我已經掉進無法掙脫的陷阱了。接下來的日子裡,公司仍然持續著高營業成長,以當時每股400元認購新股的股東來說,原本是設定大約10倍本益比,此時已變為6.5倍,我仍然一樣全心全力幾乎24小時的投入在公司的營運。

2010年11月,曾x登突然說要召開董事會,我覺得莫名其妙,公司營運的好好的,平時有什麼事需要討論也是我和曾x登兩個人討論後就執行(即便偶爾有所 爭執,雙方也都是為了公司好,沒什麼大礙),為什麼要召開什麼董事會?結果在董事會上,曾x登洋洋灑灑列出了我一堆違反公司組織章程的行為,而公司組織章 程怎麼來的?正是當時林x榮極力毛遂自薦希望擔任董事後,由他所訂立的。然後,曾x登提出議案,因為我種種違反公司組織章程的行為,所以要罷免我,改由他 擔任董事長並兼任執行長,2比1,通過,然後又提出新增一個執行董事的職位由林x榮擔任,往後由執行董事負責董事會的運作事宜,2比1,通過。

這個時候我才去找律師諮詢,已經太晚了,律師一看,只說了一句:「你被搞了」,從我們的股份只剩49.5%開始,再加上董事會上永遠1對2的劣勢,已經無力回天了。
算了,不經一事不長一智,曾x登,姓名學上為火生土思想:「初期會假裝配合,後期會掌控全局」。
接下來一直到年底,我仍然做我份內原本就應該做的事,不因為我的頭銜而有所改變,公司第四季還是一樣的高成長,甚至第四季一季就

超過了前三季的總合,最後在年底所交出來的財報是這樣的:


 

我在公司成立一直到2010/12/21正式在經濟部登記被拔下董事長位置時,我很自豪交出這樣的成績單:

1.在我任內,一毛錢的帳都沒有出錯,全都清清楚楚。
2.在我任內,沒有任何存貨短缺或數量不符。
3.在我任內,我幾乎天天24小時都待在公司、睡在公司,全心全力地工作。
4.在我任內,我的每一個決策、每一個創意,都為公司帶來高度的營收成長。

你以為事情就這樣落幕了嗎?還沒有。
在我被強奪董事長職位變成單純的員工之後,原本想算了,退一步海闊天空,曾x登再怎麼樣想掌權,其實應該也是希望公司賺錢,畢竟他是除了我以外的第二大股東,沒道理希望公司不賺錢,反正我還是做好我原本就在做的事,公司只要順利營運,誰當董事長並沒有差。
但是在2010年12月,曾x登和林x榮又召開了一次董事長,決議:林育詩不適合擔任公司員工,於是我在2010/12/31之後,就變成公司單純的股東了,雖然是最大股東,但是我與我的親友的股份加起來才49.5%,剛剛好沒有過半,所以這一切已經沒有辦法改變了。

好了,你可能也會跟我一樣想,再退一步吧,當個單純的股東,輕輕鬆鬆等著領分紅也好,畢竟這家公司由我一手建立起來,獲利能力與日俱增、前景看好。
不過曾x登可沒有這麼想,過去一年,我和曾x登所領的底薪是每月40,000元(週薪10,000元),另加獲利固定比例的獎金。
2011年1月,就在我卸下員工身份後,曾x登和林x榮又召開了一次董事會,決議:
1.曾x登的底薪由40,000元提升為135,000元。
(因為他覺得他把醫生的工作量減少到一星期只有一天的門診,這犧牲很大,公司應該要補償他)
(由他擔任董事長兼執行長後,不到兩個星期就發生存貨短缺200盎司,約20萬元,董事會上隻字不提,全體股東買單)
2.林x榮成為公司員工。
3.再次辦理現金增資。

記不記得我前面有提過,股份有限公司的現金增資有幾個重點:
1.公司可保留15%給員工優先認購
2.剩餘的85%則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
3.如還有剩餘,才對外開放認購

我們先來復習一下去年我擔任董事長期間我辦理的那次現金曾資:
原發行股數:100,000股
每股淨值:26.82元
新發行股數:5,000股
新股價格:400元

再來看看這一次曾x登和林x榮要辦理的現金增資:
原發行股數:105,000股
每股淨值:87.11元
新發行股數:420,000股
新股價格:15元

兩者的差別看出來了嗎?首先,正常一家獲利中、沒有財務危機的公司,是不可能以低於每股淨值的價格來發行新股的,因為這對原持股股東除了會稀釋持股比例、持股淨值外,更是嚴重違反經營者應有的基本道德。
新發行的股數為420,000股,為原發行股數的400%之多,而其中他們理所當然的保留15%給擁有員工身份的他們自己認購,所以單就我這個最大股東的立場來說:

1.如果我參與增資,要再丟將近300萬進去,但是持股比例仍然會被稀釋12%,持股淨值會損失9.94%。
2.如果我不參與增資,持股比例會被稀釋高達80%,持股淨值會損失66.23%。
3.往後不但可能無法獲得任何股利之外,還可能年年要出資幾百萬,以供曾x登和他的經營團隊的薪水。
(一位同時是我和曾x登好友的小股東也曾親自去電曾x登質疑此事,得到的答案只有「保證半年內不會再現金增資」)
也就是對於我這個最大股東來說,「員工吃肉,股東喝湯」就算了,連湯都還沒有喝到,還要不斷地再割自己的肉給員工吃。
算了,我心已死,這樣的人是不可能再合作的了,於是我和FRANK都把股份全數賣給曾x登的親友了,以多少價格賣呢?一倍本益比左右,你沒聽錯,一倍本益比!

但是對我來說,這次的創業經驗非常的寶貴,我並不覺得氣餒,我還會再站起來,畢竟B-I三角形中,我的確缺少「法律」這一塊,這是老天爺在告訴我:「你準備的還不夠」,有恬也說的好:「小人其實才是我們生命中的另一種貴人」。

希望我的經驗能夠給所有想創業或正在創業的朋友一些幫助,不管是成功的地方還是失敗的地方,最近電視上有個富邦人壽的廣告我覺得拍的很好:「會怕,但勇敢」。坦白說,我每一次在做新的嘗試的時候,我會不會怕?會,但是我知道我必須勇敢,羅勃特說:「
窮人怕失敗,所以永遠不敢行動、不敢改變;但是有錢人不怕失敗,因為他們會從失敗經驗裡學習,所以我得勇敢地採取行動、失敗、學習、再站起來,與大家共勉,謝謝你耐心看完這一篇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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